毫无疑问,基于表现与结构相分离的原则,直接导入一个新的样式表是最好的选择,但有些情况就行不通,如我们做一个能拖动的DIV,从设置样式的角度看,就是把它绝对定位,以防影响原来的文档流,然后一点点改变其top与left的值实现移动的效果。
以前我就是一篇博文 就给出一个好用的函数,它在我几篇博文中被广泛运用的。最近看了不少东西,于是便有了这篇博文,以梳理我学到的新东西。
毫无疑问,基于表现与结构相分离的原则,直接导入一个新的样式表是最好的选择,但有些情况就行不通,如我们做一个能拖动的DIV,从设置样式的角度看,就是把它绝对定位,以防影响原来的文档流,然后一点点改变其top与left的值实现移动的效果。由于拖动是有时间概念的,一秒24帧,样式表不可能面面俱到都把它们写进去。因此动态生成样式规则与快速修改样式规则是非常有必要的,W3C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,在DOM2.0中,扩充了不少接口。
退一步说,表现与结构相分离也不止导入样式表这一条路。要知道,一共有三种样式类型,外部样式,内部样式,与内联样式。
- 外部样式,就是我们上面说的那个,写在一个独立的CSS文件中。
- 内部样式,就是独立写在一个style标签中,通常是放在head标签中,我最后提供的函数生成的样式就是内部样式。
- 内联样式,就是写在元素的style属性中的样式。
新添加的接口主要集中在外部样式中——之所以说接口,因为相应的实现是由浏览器方提供的,像IE6那样傲慢的家伙,从来无视它们的存在。
在W3C的模型中,type为"text/css"的link标签与style标签都是代表一个CSSStyleSheet对象,我们可以通过document.styleSheets 获得当前页面中所有的CSSStyleSheet对象,不过这是一个集合,非单纯的数组。每一个CSSStyleSheet对象拥有如下属性,
- type:永远返回“text/css”字符串。
- disabled:和input的disabled的作用相同,默认是false。
- href:返回URL,如果是style标签为null。
- title:返回其title的值,title与普通元素的title无异,随你写什么。
- media:IE与火狐返回的东西并不一致,不太好说。media是用来规定它拥有的样式规则对什么设备有效,默认是所有。
- ownerRule:返回一个只读的CSSRule对象,如果样式表是用@import引入的话。
- cssRules: 返回一个只读的样式规则对象(CSSStyleRule object)的集合。
样式规则对象(CSSStyleRule object),是W3C为了对样式进行更细致的设定而搞出来的,如下面这个东西就是对应一个样式规则对象:
button[type] { padding:4px 10px 4px 7px; line-height:17px; }
样式规则对象拥有如下几个主要属性:type,cssText,parentStyleSheet,parentRule。
type有点类似节点的nodeType,对样式规则进行细分,它是用一个整数来表示其类型。具体情况如下
- 0: CSSRule.UNKNOWN_RULE
- 1: CSSRule.STYLE_RULE (定义一个CSSStyleRule对象)
- 2: CSSRule.CHARSET_RULE (定义一个CSSCharsetRule对象,用于设定当前样式表的字符集,默认与当前网页相同)
- 3: CSSRule.IMPORT_RULE (定义一个CSSImportRule对象,就是用@import引入其他的样式表)
- 4: CSSRule.MEDIA_RULE (定义一个CSSMediaRule对象,用于设定此样式是用于显示器,打印机还是投影机等等)
- 5: CSSRule.FONT_FACE_RULE (定义一个CSSFontFaceRule对象,CSS3的@font-face)
- 6: CSSRule.PAGE_RULE (定义一个CSSPageRule对象)
cssText不用多说,一个非常有用的属性,直接把字符串转换成样式规则,无视各浏览器样式属性的差异,如cssFloat 和styleFloat。
parentStyleSheet和parentRule都是针对@import来说的。不过,@import在IE下有问题,我基本不用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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