源码网,源码论坛,源码之家,商业源码,游戏源码下载,discuz插件,棋牌源码下载,精品源码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33|回复: 18

[JavaScript] Javascript 浏览器事件小结

[复制链接]

7万

主题

861

回帖

32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29525
发表于 2010-2-13 10:06:5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Javascript中的事件都是与对象相关联的,而不是语言本身所有,当Javascript在浏览器中运行的时候,事件与每个浏览器实现的DOM模型有关。 事件本身相当直观,常用的有:
事件 描述
abort 图片被阻止而不能加载
blur,focus 失去焦点,获得焦点
change 适用于表单元素,当元素使其焦点的时候判断是否发生改变
click,dblclick 单击,双击
keydown,keyup,keypress 按下键,键离开,按下键的时候触发,注意keypress只对数字字母键有效
load 加载图片或者页面的时候
mousedown,mouseup 按下键,放开键
mouseover,mouseout over是当鼠标进入的时候出发,out是离开的时候触发
mousemove 鼠标移动
reset,submit 重置和提交表单

以上仅仅是常用的事件的列表,完整具体的列表可以查找相关手册。

1. 0级DOM上的事件处理
0级DOM上的事件处理方法是比较早的,目前也广泛应用,从IE4.0开始就支持这类方法。

1.1 事件注册
下面主要介绍如何添加响应事件,也就是为事件添加处理程序。

(1)内联注册(inline registration)

这是最简单的一种,将事件响应程序作为html标签的一个属性来设置,如下例,可以是代码,当然更多情况下是一个函数调用。事件的句柄一般就是事件的名称加上前缀on。

[Ctrl+A 全选 注:如需引入外部Js需刷新才能执行]
这种方法很简单,任何浏览器都支持,缺点是将Javascript代码和HTML代码混杂在一起,而且不能动态添加事件响应程序,也不能添加多个响应程序。

(2)传统模式(traditional registration)

这种模式将事件作为对象的属性进行添加。例如:

[Ctrl+A 全选 注:如需引入外部Js需刷新才能执行]
1.2 事件的参数(Event对象)
有些事件处理程序需要一些关于事件更多的信息,比如click事件发生的位置等。这些信息是通过事件参数传给事件处理程序的。IE事件模型和W3C事件模型对此的实现是不同的。

IE把event对象作为window对象的一个属性,而W3C把event对象作为处理程序的一个参数。下面以click事件为例,分别写一个程序用于IE和支持W3C标准的浏览器。

[Ctrl+A 全选 注:如需引入外部Js需刷新才能执行]
这一段页面代码可以把click事件对象的所有属性都展示出来。上面的例子是W3C的浏览器所用的方法,要在IE下使用,只要改成onclick=”IEClick()”.注意,W3CClick中的参数名,只能是event。打印出来的属性很多,我分别用FF3.5,Chrome3,IE8(标准模式和兼容模式)运行,他们共有的属性并不多,其实也就这些共有的属性才有意义,他们是:

altKey,shiftKey,ctrlKey:是否按下alt,shift,ctrl键

clientX,clientY:客户区坐标(浏览器窗口),screenX,screenY:屏幕区坐标

type:事件类型

虽然事件的参数的传递方式有点不同,但是对于写跨浏览器的代码也没有造成太多的麻烦,只需要在函数一开始判断下window.event有没有定义即可。
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:
function BothClick(args) {
var evnt = window.event ? window.event : args;
alert(evnt.clientX);
}

注册句柄为:<div id="adiv" onclick="BothClick(event)" >a</div>如果采用第二种方式注册句柄,则不需要什么特别处理。

1.3 事件的浮升
页面上的对象通常是重叠的,比如一个div中可以包括若干div或者其他元素。当某一事件触发的时候,同时有多个元素受影响,并且它们都有相应的事件处理程序,那么这些事件处理程序执行哪些?以何种顺序执行?这就是本节要讨论的问题。通常情况下,一个事件被多个句柄捕获的情形并不多见。先看一个例子(CSS省略):

[Ctrl+A 全选 注:如需引入外部Js需刷新才能执行]
在body,外层div和内层div都响应了click事件,结果如下:
 
可见,事件是由内向外层的元素依次触发的。(一般教材上的说法是向上浮升,bubbling,我觉得这个向上是有歧义的,我一开始就误认为内层的元素是上面的,因为它能覆盖外层的元素)用0级DOM注册的事件,它的浮升方法无论是IE还是W3C都是统一的。

1.4 浮升的取消
有时候我们需要在响应了一个事件之后,就不需要外层的元素再响应了,可以取消事件的浮升。取消的方法IE和W3C是不一致的。IE是通过设置事件对象的cancelBubble属性来实现,W3C则是调用事件对象的stopPropagation方法。

例如上面的例子改为:
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:
function inner_click(arg){
var evnt=window.event?window.event:arg;
var dis=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res");
dis.innerHTML+="Inner Click <br/>";
if(evnt.stopPropagation){
evnt.stopPropagation();
}else{
evnt.cancelBubble=true;
}
}<div id="innerdiv" onclick="inner_click(event)" >

其他不变,这样就只能看到一行输出。

1.5 事件处理函数中的this
这个this指向的是触发事件的对象。

下面介绍2级DOM的事件句柄。这种方式是比较新的方式,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事件句柄属性。W3C规定的方式是

object.addEventListener(‘event',function,boolean)

第一个参数是事件名,第二个是事件响应函数,第三个变量如果是true,则事件函数在事件冒泡阶段被触发,否则是在事件的捕获阶段被触发。W3C规定事件的发生有两个阶段,首先是捕获,即事件以此从最外层层的元素向内层传递,相应的事件处理函数被依次触发,然后是冒泡阶段,事件从最内层的元素向外层传递。 看一个例子:

[Ctrl+A 全选 注:如需引入外部Js需刷新才能执行]
点击灰色框,会依次弹出body true,div true,div false,body false. 很遗憾,IE不支持这种方式,最新的IE8也不支持。不过IE也有类似的注册事件的方法,名字是attachEvent.不过这个方法没有第三个参数,它支持冒泡阶段的事件响应。attachEvent函数传递事件参数的时候是和W3C一致的,也是通过event参数传递,但是,其函数内部的this指向的不是触发事件对象,而永远指向window。在event对象中有一个属性指向触发该事件的对象,W3C中是target,IE中是srcElement, 在符合W3C规范的浏览器中,事件处理函数中的this和event.target指向的是同一个对象。下面的程序展示了一个IE和W3C兼容的事件处理程序:

[Ctrl+A 全选 注:如需引入外部Js需刷新才能执行]
事件处理程序中W3C和IE还有诸多不一致之处,十分麻烦。好在大多都有较好的解决方案。更多信息请参考http://www.quirksmode.org/js/events_events.html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2万

回帖

207

积分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207
发表于 2022-11-30 02:2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1312315458748777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万

回帖

68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68
发表于 2022-12-6 09:2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啦啦啦啦啦啦啦啦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

主题

2万

回帖

183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83
发表于 2023-3-5 09:27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挺不错的东西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万

回帖

186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86
发表于 2023-5-11 00:32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小Y分享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

主题

1万

回帖

75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75
发表于 2023-7-22 12:3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小Y分享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6

主题

2万

回帖

174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74
发表于 2023-12-4 08:51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而非为吾问无为谓娃娃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万

回帖

0

积分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0
发表于 2024-3-2 05:0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啦啦啦啦啦德玛西亚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万

回帖

0

积分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0
发表于 2024-5-19 20:1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分享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万

回帖

115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15
发表于 2024-7-6 18:1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分享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高级模式
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小黑屋|网站地图|源码论坛 ( 海外版 )

GMT+8, 2025-2-4 14:02 , Processed in 0.119195 second(s), 24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