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二十大指出:“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,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。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,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,必须永远吹冲锋号。坚持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一体推进,同时发力、同向发力、综合发力”。不难看出,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、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,而这种斗争极其复杂、极其艰难,容不得丝毫退让和妥协,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,不断提高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的能力和水平。 一、提高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能力和水平,要明确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的态度 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,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。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,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。要提高对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站位,自觉站在事关红色江山永不变色、党的执政根基永远巩固的高度来把握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力度,进一步强化“逆水行舟用力撑,一篙松劲退千寻”的忧患意识,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。始终把“严”作为不变的工作要求,坚持教育从严、监督从严、执纪从严、问责从严,推动“越往后越严”成为习惯和自觉。 二、提高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能力和水平,要强化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的制度建设 深刻总结运用长期以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宝贵经验,把牢政治方向、遵循客观规律、深化制度改革,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、党内法规制度更有活力,在法规制度的制定过程中,要把握好“惩、治、防”三者之间的关系,既要把“严”的主基调贯穿始终,又要注重将以案促改、完善制度、堵塞漏洞、深化改革、加强监管的要求落实到法规的制定过程中,对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规范。完善出台相关制度规范,保证各权力监督力量履行监督职责,相互贯通协调具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依据,要增强法规的预防功能,将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融入其中。还要注重各类法规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,对现有规范反腐败工作的党内法规、国家法律进行系统梳理,统筹推进“立、改、废、释”工作,推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实现衔接配套。 三、提高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能力和水平,要丰富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的方法策略 推进“三不腐”能力和水平要讲究方式方法和实际效果,坚决克服单纯为严而严、简单化落实等不良倾向。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,必须更加注重着眼长远、更加注重正本清源,使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在有效治理中一体推进。通过不断彰显法纪的震慑力,引导党员干部由害怕被查处向敬畏党纪国法转变,将“不敢腐”转化为发自内心的敬畏。坚持科学的方法策略,既严抓严惩又抓早抓小,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倾向,坚决防止新问题萌发、小问题坐大,防止出现系统性、“塌方式”腐败,坚决把增量遏制住、把存量清除掉。建立“不能腐”的动态防范机制,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死角漏洞,全链路抓好法规制度健全、执行、监督工作。发挥好思想教育优势,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,引导党员干部更加主动地补足精神之钙、祛除贪腐之念。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全过程,深入细致做好一人一事工作,确保党员干部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“防火墙”。要抓好涵养政治生态、培塑廉洁文化的工作,善于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,大力宣传身边廉洁奉公先进典型,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,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觉悟和水平,最终实现反腐败标本兼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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